目的平行检验是指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验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检验活动,是质量验收的重要方法。为规范监理部平行检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的监理项目 制度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事先熟悉图纸,熟悉工程情况,熟悉各分项工程需要平行检测的部位和方法、要求,编制《平行检验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平行检验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要求、规范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和见证取样复试。重要和关键的设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协商确定质量检验抽样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规范要求对检验批按一定比例进行(其数量不得低于规范所规定的50%)抽样检验,实测实量项目由监理员负责记录,填写《监理平行检验记录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独立平行检测的结果,作出最后评价。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监理平行检验记录表》。《监理平行检验记录表》作为现场监理人员日常工作的重要反映,将定期接受公司工程部检查,并纳入年度现场监理人员考核评比和项目监理部考核评比。工程竣工后,该记录作为监理归档资料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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