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项目监理部能够较好的完成工程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的监理项目。 制度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按照监理规范、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地方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将监理资料移交给业主和公司工程部,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移交人接收人双方应签字。归档范围及内容为:监理合同;监理大纲(规划);监理项目登记表;总监任命书;监理细则;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作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将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对现场工程进行交验,并形成交验记录。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监理项目部的设施进行核查,将业主配备的设施登记归还业主,公司配备的设施归还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参建各单位名单及联络方式进行汇总,并分发给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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