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永城市中小学校采购设施设备安装项目 二、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6】127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资金:约300万元 四、项目内容:一标段:办公及学生桌椅采购二标段:电子白板(班班通)(A包、B包) 五、采购资质要求: 5.1响应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 5.2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5.3一标段需具备的资料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和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健康体系认证; (4)、企业取得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证书(CAQI); (5)、企业取得的课桌凳须提供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2013年以来同类业绩2份; (7)、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的材料,(2015年连续2个月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及养老保险付款发票)。 (8)、投标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上述文件应提供原件备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入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必须为国标产品。 1按照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基本户转出。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员工)参加,带上本公司本人的养老保险付款发票或社保证。 3供开标时使用的密封投标文件。 4所投物品均带实物样品。 注:投标单位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件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并报永城市财政局给予不良记录,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二标段电子白板(班班通)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同类产品在中国境内有成功案例(同类班班通集成项目合同额不小于300万)。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商授权、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或认证件,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 5.7响应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注:无行贿记录证明的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出以后) 六、谈判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西北角盛大企业中心708室 八、谈判小组只与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九、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十、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人: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70--5518709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8903706893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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