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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确山县刘店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06-06 00:00:00 浏览:32
确山县刘店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6】035号

一、招标条件

确山县刘店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刘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确山县刘店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建设地点:确山县刘店镇

2.3、招标规模: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等。

2.4、招标控制价:1356.75万元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六大员(指施工员、材料员、测量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近6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5)投标人需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800万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6)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含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必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三金即可);(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一旦确定不得更换。

报名时,以上证明或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5.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5.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及风险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贰拾柒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风险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缴纳方式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退还。

开户行:中原银行确山县支行

帐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525010179824012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招标人:确山县刘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人:窦女士

联系电话:13839657196联系电话:13137291551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室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来喜电话:0396-7019095王春祥电话:13507663839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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