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黄河化工厂2#电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黄河化工厂2#电子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已由豫郑高新制造[2015]10641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黄河化工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基本情况 建设位置:郑州市高新区丁香里1号 规模:总建筑面积8309.78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企业:类似工程2个;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1个;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投标人须开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证明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布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03) 4.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4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的相关资料公司业绩2份,总监业绩1份、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所需提供的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高新政务在线》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黄河化工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0383839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 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0371-86610696 ,255);mso-shading:rgb(255,255,255);">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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