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招标已由镇财采购GK038A1、GK038A2、GK038B文件批准,采购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镇平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招标 1.2项目编号:镇交采【2015】GKZB-013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第四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主要采购内容为业务用车。(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性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4.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024029200027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县支行营业室 拟投标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联系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邮箱地址:zpggzycg@163.com电话:0377-65963380 5、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及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0377-65518806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77-6596338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新华西路格林酒店1单元1202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7-8382939213525145431 E-mail:nygdzb@163.com 镇平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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