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5】022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卫生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规模:本项目涉及石滚河卫生院门诊楼建筑面积:808.92平方米;普会寺乡卫生院周转宿舍建筑面积:238平方米;双河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筑面积231.44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按专业性、区域性、利于组织施工原则进行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石滚河卫生院门诊楼建筑面积:808.92平方米 第二标段:普会寺乡卫生院周转宿舍建筑面积:238平方米;双河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筑面积231.44平方米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注意事项及需携带材料: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2.每个投标企业可投报本项目两个标段,如同时中取两个标段,只能中取序号在前的标段。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1万元;第二标段1万元; 收款单位: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帐号:525010179824012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5年7月13日9时00分 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确山县政府信息网和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确山县卫生局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9396838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5039653956 10、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0396-7019095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135076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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