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豫光大字【2013】017号签发人:郭芳州
关于工程资料整理和竣工后资料回收归档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 各监理项目部必须按照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要求分类明确,台账清晰,内容齐全,审签完整,盖章规范,资料闭合。 竣工后办理备案手续时需要向公司提交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及合同变更资料; 3、监理规划及电子文档; 4、监理实施细则; 5、旁站细则; 6、监理月报; 7、监理日记; 8、监理例会纪要; 9、工程开工/复工报告; 10、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表 11、每月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12、竣工工程全貌照片(电子版)。 以上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公司将不予办理竣工盖章手续。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知! 河南光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6日 报送:董事会 抄送: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门2013年10月16日印发 拟稿:李龙校对: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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