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司原配送中心综合站房运行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司原配送中心综合站房运行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GDZBDL-2024-352 2.3项目概况:郑州市公司原卷烟配送中心综合站房运行服务主要包括站房内高低压配电监管,是确保市局(公司)机关、郑烟鸿城院区及原卷烟配送中心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涵盖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设备状态、运行数据、故障信息的实时监测和管理等,监管过程不仅涉及对电网设备的全面管理,还包括负荷管理的规范和配电线路的合理布置与定期维护。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郑州市公司原配送中心综合站房运行服务。 2.6服务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经甲方对服务质量、响应速度等考核认定合格情况下续签合同。 2.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8服务地点:郑州市公司原卷烟配送中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一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PDF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02083718@qq.com ),邮件中需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地址,符合招标资格条件且交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③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扫描件。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经三名筑9栋9楼906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内网》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67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6168177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10696、13213014411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邮箱:1002083718@qq.com 附件:书面声明 日期:2024年6月28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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